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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身职责,市司法局设7个职能处科室。
(一)办公室(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信息;负责司法行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管理机关和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拟定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负责编辑发行普法依法治理教材和资料;负责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组织、协调新闻、文化部门开展法制新闻和法制文艺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律师管理科
负责全市律师资格及律师执业证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全市律师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我市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管理和指导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审批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负责全市律师资格的报名考试和律师机构。执业律师年检注册工作;组织协调大案要案的辩护工作;负责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四)公证管理科
制定全市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证员资格的报名考试和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检注册工作;负责涉外公证员资格的申报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负责公证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公证业务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和批复工作;负责审查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负责全市公证理论研讨工作;负责市公证员协会的日常工作。
(五)法规教育科(挂法学教育科牌子)
组织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拟定全市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干警培训规划及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的法学理论研究;负责仲裁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挂安置帮教科牌子)
组织制定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和执业证管理;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 148” 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工作。
(七)政治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定申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 织公证员、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机关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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